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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代制造假币均系重罪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月15日 百科知识 2016年第2期
     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最早发行和使用纸币的国家,早在宋天圣元年(1023年),已出现纸币“官交子”。纸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其流通的安全性直接影响到国家金融安全。所以,历朝都有相应的打假防伪法规。据《宋史·食货志下三·会子》,熙宁初年(1068年),宋朝廷“立伪造罪赏如官印文书法”,最早开始以立法形式打击纸币造假。宋崇宁三年(1104年),还特别设置“专切管干通行交子务”,订立“伪造法”。规定:“通情转用并邻人不告者,皆罪之;私造交子纸者,罪以徒配。”两年后,即崇宁五年(1106年),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最高可判处死刑:“伪造钞已成流三千里,已行用者处斩。”历代对购买、使用假币者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罚。如在元代,买、用假钞都倒霉。《元典章·户部六·钞法》记载, 至元四年(1267年)朝廷规定:“买使伪钞者,初犯杖一百七,再犯加徒一年,三犯科断流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