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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55991
捉奸“有罪”,愤怒丈夫情陷法律迷津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29日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3年第2期
    

    面对判决,他感到十分不解:妻子“红杏出墙”,自己捉奸是为了维护做丈夫的权利,怎么会构成犯罪呢?

    2002年9月12日,安徽省合 肥市瑶海区法院对国内“捉奸获罪”案进行了终审判决: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而采取“捉奸”行动的刘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一年。面对这一判决,刘成感到十分不解:妻子“红杏出墙”,自己捉奸是为了维护做丈夫的权利,怎么会构成犯罪呢?

    同病“相爱”

    今年42岁的刘成是合肥一家建筑公司的包工头,他的妻子汪小兰今年36岁,是合肥市一家美容店的老板。汪小兰与刘成在结婚之初感情尚可,当女儿上了初中以后,两人的感情便出现了裂痕。汪小兰觉得刘成太粗暴,动不动就打人;刘成认为汪小兰常常以做生意为借口,晚上回来太晚,夫妻俩为此闹得很僵。就在他们冷战的时候,汪小兰认识了一位常来店里做美容的客人。这位客人叫洪兴,是合肥市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

    洪老板本来是合肥市一家国企的职工,后来辞职下海办了一家小公司。辞职之前,他是一个好丈夫,每天准时回家,照顾孩子,帮妻子干家务。但自从当了老板以后,由于业务需要,他经常要陪客户吃饭、唱歌,回来很晚。妻子丁玉玲十分不满,每天晚上都守在客厅里,等丈夫回来。失望的次数多了,丁玉玲难免要口出怨言。有一天深夜,洪兴还没回来,丁玉玲便打他手机,结果发现洪关机了。第二天她要丈夫交代关机的原因,洪兴说他正在陪客户洗桑拿。丁玉玲不信。于是两人大吵了一场。这一吵从此一发不可收。吵到后来,洪兴受不了,便提出离婚。

    对汪小兰来说,丈夫的粗暴令她无法忍受;而对洪兴来说,妻子的多疑与吵闹更使他懒得回家。当家庭对一个人失去了应有的吸引力时,他必然要在外面寻找某种寄托。于是,洪兴和汪小兰走到了一起。相同的遭遇,让两人有很多共同的语言。到最后他们变成一对关系亲密的“知己”。汪小兰的丈夫刘成很快感到妻子有些不对头,于是他开始每天晚上在美容店外面守候、盯梢。汪小兰发现刘成这一行为后,十分气愤。有一天晚上,她无意中发现丈夫的口袋里有一张到医院看性病的病历,她就认定刘成有不轨行为。为了避免自己被传染,她就在外租了房子,从此不再回家。汪小兰有家不回,更激起了刘成的怒火。他相信妻子一定有了“别的男人”,经过一番“火力侦察”,他发现汪小兰果然与一个男人关系不错。于是他开始要求警方“捉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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