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狂奔,昂贵的逃跑,惨痛的代价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5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医院“非典” 隔离病房门口,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带着厚厚的口罩,在6名医护人员的陪同下缓缓走了出来。他叫刘保成,是一名被治愈的“非典”患者。为了抢救他的生命,唐河县人民医院投入56万元的抢救资金,抽调出最精干的医护人员组成抢救小组,不分日夜地守护着他。经过17天的奋力抢救,他的“非典”终于被治愈了。可就在他刚刚走出隔离区病房门口时,一辆警车在他的身边停了下来,两名全副武装的公安人员给他戴上了手铐。
原来,早在4月19日,刘保成就在山西临汾被检查出感染了“非典”,却于4月22日在临汾市传染医院隔离区治疗时私自逃跑,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他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紧急行动!重症“非典”患者逃跑了
2003年4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电视台突然中断了正常的电视播出节目,紧急插播了一条县防非办公室的紧急通告:“原在山西省太原市打工的河南省唐河县民工刘保成系确诊“非典”患者,在山西临汾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时突然逃离,返回家乡。请沿途和他同车的有关人员速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各级卫生部门要协助排查,一旦发现有感染者,立即采取隔离。沿途他所乘坐过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严格消毒。如发现此人踪迹,应立即举报。”紧接着,河南省和南阳市电视台也全天候地滚动播出了这条新闻。
疫情就是命令,唐河县城的气氛骤然变得紧张起来。大街上的各个路口增设了重重关卡;各单位也都开始加强防护,在打药消毒的同时,尽量控制外地 车辆和人员进入本单位;一些中小学学生的家长开始不让自己的子女去学校上学,不少学校开始停课放假……而此时,在刘保成的家乡——唐河县张店镇牛园村,的各个进出口,唐河县“防‘非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和公安人员早已身穿防护服,严阵以待,等待着刘保成的到来。
牛园村这个人口不足300人的村庄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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