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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赔偿,这个可以有吗?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月20日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6年第1期
刘颖,婚姻关系,借款
     谭芳 桂芳芳

    作为夫妻,如果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对方侵害,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向对方主张赔偿吗?

    钱,从左口袋到右口袋,法院会不会支持?

    由于婚姻关系本身的特殊性,法律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公民的权利义务并不过多干涉。但事实上婚内侵权行为确实存在,那么婚内赔偿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本文将通过以下几则案例,告诉大家“婚内赔偿”是否可以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侵犯隐私权请求赔偿,法院无法支持

    高昀和徐欣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感情到了火候之后两人到民政部门领了结婚证。一切是如此的顺理成章,夫妻双方都感到新婚生活幸福美满。

    但是,婚后高昀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当中,夫妻双方再也没有新婚的激情,徐欣因此时常埋怨丈夫,两人争吵不断、日渐疏远,她表示“这样的生活无法继续下去”,要求离婚。这却激怒了高昀,他认为自己这么卖力工作完全是为了家庭,他不能理解老婆的行为,猜疑老婆闹离婚是喜新厌旧有了外遇。

    高昀从朋友那里得知有一款软件是可以定位手机和窃听通话的,他随即找到某科技公司购买了该定位、窃听软件以及相关设备,悄悄地安装在徐欣的手机上。此后,徐欣常感到奇怪,为什么自己的行踪以及和谁见面丈夫知道得一清二楚。一个月后的一天,徐欣发现自己的手机指示灯异常闪烁,拆开手机壳发现内装了一个电子元件。她立马报警,经侦查是其丈夫安装的窃听设备。徐欣很是恼火,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高昀停止侵犯其隐私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1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昀非法获取徐欣的手机定位和窃听通话内容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应当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是,高昀和徐欣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的婚内财产约定,且两人仍为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赔偿的执行也只是在家庭内部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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