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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难防?
http://www.100md.com 2010年6月1日 《幸福·婚姻版》 20106
     闺蜜反目的例子不少,但反得如此彻底,如此轰动的,还数章子怡和赵欣瑜了。

    “泼墨门”事件,像颗水雷引爆了娱乐界。“章子怡当某已婚富商的小三”、“和VIVI早已分手”,爆出如此大料的,不是小报记者,不是私家侦探,而是昔日的闺中蜜友,这事摊谁身上,谁都怄不过这口气。于是,小章同学一纸诉状将《完全娱乐》告上了法庭。事情就是如此玄妙。本应该先将赵同学告得倾家荡产才对啊,怎么就挥棍先打起哄人了呢?再说,小赵同学也不领情啊,她还准备和小章同学在法庭上见——“看谁丢人现眼!”

    都知道闺蜜这词代表啥。要不是好得能把私房话、私生活都公布给对方看,怎么也算不上闺蜜吧。但有些“闺蜜”,也许并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好、那么单纯。

    现在咱且以赵同学一面之辞分析开吧,先来说说小赵同学的委屈:一开始亲热管她叫“姐姐”的小章,事后因生意场上的那点利,翻脸不认人了。再说说小章同学的委屈:既然我管你叫了这么多声“姐姐”,你也不该因为生意场上的事,把我的私生活抖得底朝天啊。你这京城“名媛”一张口,就算你说蚂蚁怀上了大象的娃,人家也真会信啊。

    有人说“泼墨门”告诉咱一个道理:防火、防盗,还得防“闺蜜”。我想这话有一定道理,毕竟谁也不能保证谁的底子够清白,谁也不敢说自己眼力好得像悟空,一开始就能辨出谁是仙谁是妖,但是,咱普通民女,好好过安分日子,哪会有机会让人往自己身上“泼墨”呢?真混到小章这地步,连个可亲可信的“闺蜜”都没有,那人生还真是一大败笔呀。, 百拇医药(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