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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皮炎的防治
http://www.100md.com 1985年4月1日 《祝您健康》 1985年第4期
     近年来,化妆品日渐成为走俏商品。正确选用化妆品,对皮肤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人的皮肤虽然有一层弱酸性的脂肪膜保护,但由于久晒,空气干燥,接触潮气或粉末、溶剂,以及老化等等因素的影响,使这层脂肪膜遭到破坏,因而使皮肤发硬、变脆、易干裂。而润肤类化妆品能补充皮肤中的脂类物质,使皮肤保持光泽。其次,化妆品还有优越的清洁作用。常用热水和肥皂会使皮肤干燥,而化妆品中的洁肤乳,不但能清除表皮污物使皮肤洁净,而且有润肤作用。第三,化妆品具有美化作用,长年使用化妆品能滋颜润肤,防老防皱,青春常驻。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化妆品如选用不当,也会产生一些不利后果,如:

    1 刺激作用:象抑汗剂中的氯化铝、氮化锌,头发漂白剂中的过氧化物及氨水、过硫酸铵,脱毛剂中的硫葡萄糖酸钙盐,硫化物及氢硫化物,生发水中的斑螫酊及水杨酸等,都其有原发性刺激作用,使用后可引起毛囊炎、皮肤炎,出现红斑,丘疹、水疱,皮损边界清楚,自觉瘙痒、灼热感。过硫酸铵还可引起局部荨麻疹及广泛性过敏反应。卷发剂中的硫葡萄糖酸盐,可引起头发断损,甲油除去剂——丙酮,可使甲质变脆。

    2 过敏反应:少数具有过敏素质的人,在使用某些化妆品,如祛臭剂中的季胺化合物,永久型染发剂中的对苯二胺,机械性脱发剂中的树脂,生发水中的间苯二酚,口红中的永久性染料二澳和四溴荧光素,脱色剂中的白降汞,以及含有羊毛脂,各种香料及防腐剂的化妆品时,可引起变立性接触性皮炎。产生局部红肿、水疱、大疱,边界不清,自觉瘙痒、灼热感。据国外报道,口红引起唇过敏,已是一个严重而普遍的问题。如使用配方含有尿囊素的口红,过敏反应更加强烈。使用甲醛作甲硬化剂,不仅有致敏作用,还可引起甲沟炎、裂甲病,无甲及甲下出血。

    3 光敏反应:某些化妆品可引起皮肤对光过敏,这是因为某些化妆品含有光敏物质所致。如祛臭剂中的六氯苯,遮光剂中的对氨基甲酸与其酯类,以及双棓樯酰三油酸酯。化妆品中的某些香料也具有光敏作用,使用后多于外露部位出现红斑、丘疹、肿胀。

    4 皮肤色素沉着:长期使用某种化妆品后局部会出现色素加深。

    5 慢性中毒;经常使用某些化妆品,如金属染发剂,配方含有镍、钴、铬或铅,可经皮肤吸收,发生蓄积中毒,但很少见。

    6 致癌作用:罕见,但要提高警惕。国外曾对染发剂及头发漂白剂的滥用加以指责,因为其增加了乳腺癌的发病率。化妆品中的一些染料也含有致癌的化学成分。据专家试验;用两支20瓦的荧光灯照射混有大肠杆菌的口红,发现约有20%的大肠杆菌产生了突变,这是染料分子吸收400~760纳米可见的能量后,使生物细胞中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受损伤,损伤的DNA有引起癌变的可能。

    诸如以上使用化妆品而发生的种种反应,一般通称为化妆品皮炎。一旦发生化妆品皮炎,需立即停用化妆品,并尽快去皮肤科就诊。

    化妆品皮炎的防治

    首先,要合理选用化妆品:干皮型的人要选用油包水型膏霜(如油脂类),油皮型的人则要选用水包油型膏霜(如粉霜类);冬天选用油包水型,夏天则要选用水包油型。

    其次,在使用或换用某一新化妆品时,特别是过敏体质的人,要先在一小块皮肤上试用,医学上叫做接触过敏试验,又称斑贴试验,光敏反应者,除涂用化妆品外,还要增加光照,观察24~48小时,如局部无瘙痒、红斑、水疱出现,才可使用。

    已发生化妆品皮炎者,停用该化妆品;局部不用热水洗烫,不用肥皂,不饮用刺激性食物。如局部红肿、流水,可用8%硼酸水湿敷,每日1~2次,每次30分钟或作间断湿敷,湿敷后可用氧化锌糊剂包敷。如仅有红斑、丘疹,可用炉甘石擦剂、强的松霜、去炎松霜或肤轻松软膏。根据病情轻重,辅以口服扑尔敏4毫克,一日三次;或强的松5~10毫克,一日三次。光敏反应者,要避免光照,局部搽5%奎宁软膏,并口服氯化喹啉0.25克,一日二次,一周后改一日一次。皮肤色素沉着者,可用3%双氧水或3%氢醌霜外搽,静注0.25%普鲁卡因10毫升,加维生素C0.5~1克。

    化妆品引起慢性中毒和致癌很少见。如怀疑发生此种情况,应由医生确定及处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