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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孕妇宜引产
http://www.100md.com 1990年5月1日 《祝您健康》 1990年第5期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病凶尚不完全;清楚的自体免疫性疾病。SLE是结缔组织疾病中最常见的疾病,80%为女性,多在20~40岁发病,约60~90%的病人伴有狼疮性肾炎及心肺异常。由于广泛地结缔组织发生粘液性水肿和纤维蛋白样变性,故对孕妇,胚胎、胎儿,新生儿均有一定影响。

    SLE对孕妇的影响:

    1 妊娠中毒症发生率高达25%,易引起孕妇死亡。

    2 自然流产率可达10%,胚胎死亡率可达12%。

    3 早产率高达22%,早产儿几乎全部死于围产期。

    妊娠对SLE的影响:

    1 约1/3的孕妇病情可能恶化。

    2 如果是在红斑很疮活动期怀孕,则有50%以上的孕妇病情会恶化,出現肾功能衰竭,狼疮性胸水及心包填塞等危重情况。

    所以,妇女患SLE,不论病情是否已控制或缓解,郁不宜怀孕,怀孕早期可进行人工流产,超过3个月可进行中孕引产,这对SLE患者说来,是一种预防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如果怀孕已超过5个月,或因其他原因不适于人流引产者,同时症状又逐渐加剧,应立即适当增加强的松的剂量,控制病情。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孕妇内脏受到侵害,避免病情恶化。, 百拇医药(余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