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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26841
走近“克隆人”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1日 《祝您健康》 2003年第7期
     克隆人问题,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越来越引起了读者的关注。为飨读者,本刊编辑参阅了众多资料并进行了梳理,下面将分别介绍克隆人的基本知识;分析克隆人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综述世界主要国家和政府对克隆人的基本态度和立场……供读者参考。

    克隆人:是什么,不是什么

    最早提出“克隆人”的想法是在1971年。那一年,詹姆斯·怀特松——他曾经因发现DNA的双螺旋结构而和另外几个科学家一起获得1962年的诺贝尔奖,写出了一篇名为《向克隆人进军》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预言克隆人将产生,并警告人们说,社会将因克隆人的产生而发生恐慌。

    果真如此吗?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陈秀兰介绍说:

    (1)因克隆产生出来的人应与我们完全是一样的人,他们不但所有的习性特征都与我们普通人没什么两样,而且一样有生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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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克隆人并不是与被克隆者百分之百地相同。在克隆及其发育过程中其基因可能会发生一些较微小的变化;而在其后天成长过程中,环境的不同还能使他们产生更大的变化。所以说,克隆人与被克隆人的相似度还没有双胞胎(仅限于一个受精卵分裂为二而成的双胞胎)的相似程度大。

    (3)永远不会因克隆技术的发展,以至于某一天你走在街上会看到另一个自己。因为当你的克隆体出生时,他只是个婴儿,所以,你绝不会分不清一个比自己小几十岁的人。

    (4)克隆人短命。从目前看,已经克隆出的高级哺乳动物(如多莉羊)确实有早衰迹象。这也是克隆技术在目前仍不成熟的表现。

    科学与偷的激烈冲突

    人类在生殖技术上的每一次进步(包括人工体外授精、试管婴儿、克隆技术……)似乎都对伦理学提出了挑战。对此,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翟晓梅指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为不育夫妇解决了生育上的困难,满足了他们的生育愿望,尊重了他们的生育权利,这种技术使用的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同时,由于生殖技术直接干预到人的生命过程,所以也必然引发公众在伦理学上的争论。比如,为了生育后代而克隆。这条理由本身在原则上可以成立,但在现实中,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消极后果;如果克隆人是为了进行科学研究呢?这里的伦理问题是:克隆人也是人,如果我们尊重他们,就不能为了研究的目的而把他们生产出来,我们不能把克隆人当作为他人服务的手段而利用他们。如果克隆人是为了提供器官,将来用做移植用呢?因为克隆人的器官移植后不发生排异。但这本身也不合伦理。显然,生殖性克隆人涉及人的尊严和社会文化以及伦理等各种领域,无论社会经济、文化及宗教背景如何不同,但在生物伦理的基本原则上却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生物技术研究一定要建立在尊重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基础上,一定要公正、平等,任何以生殖性为目的的克隆人实验都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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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关克隆人的争论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说:未来诞生的克隆人,可能像当年的试管婴儿一样,最终会被社会平静而宽容地接受。科学技术的进步是世界前进的原动力,它终究会推动法律、制度和社会观念的改变。20多年前对试管婴儿的怀疑和指责之声尚不绝于耳,而到今天,试管婴儿已被评为20世纪最重大的科技成就之一,并作为不孕症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而被接受。确实,生活在英国西南部布里斯托尔的路易丝·布朗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她长得金发碧眼,略微发胖。如果不了解底细,谁也想不到20年前她来到这个世界时引起了多么大的轰动。人类历史永远记住了这一天:1978年7月25日深夜,世界第一位试管婴儿路易丝·布朗来到了人间。但克隆人不同于试管婴儿。克隆技术仍然没有成熟,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动物多莉羊已经死亡,克隆动物出现的一系列健康问题有目共睹,这种技术的负面作用还没有被认识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克隆出一个有灵魂的生命是不是负责任?!当过父母的人都知道孩子健康的含义。不管把克隆人当作什么,他毕竟是一条生命。为什么我们反对近亲结婚,为什么我们反对一些疾病患者生育子女?还不是因为他们的孩子要面临很大的健康风险吗?专家认为,目前克隆人的健康风险远大于近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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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科学家、反邪教斗士何祚庥院士却旗帜鲜明地支持克隆技术。他说:克隆一个“何祚庥”,新克隆的“何祚庥”基因跟我一样,但这个人不是我。我今年75岁,克隆出的那个新生孩子至少比我小76岁。因为他还要经过10月怀胎,经过分娩,分娩出来后还要喂养,还要经过教育长大成人。社会公众有一种误解,认为复制出来的一个人跟我一模一样。可我们两个相差76岁,差得太远了。有人问,克隆出的人是你的弟弟还是儿子,还是你的什么?社会身份难以确定,法律难以认定。这还是一个误解。我要问,双胞胎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双胞胎在法律上可以认定,克隆人怎么就不能认定?如果年龄比较接近,差一两岁,我想就是双胞胎或兄弟的关系。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家庭伦理关系都能确立,更何况有血缘关系的。社会公众发生最大的误解,是以为克隆人不得了,一模一样。第一,这做不到;第二,克隆出的人不仅有年龄上的差别,而且自然形态,比起双胞胎的共性还要小一点。因为双胞胎是同一个受精卵分成两个的,基因是一样的,同一母亲的怀胎,周围的环境比较相近;当然,出生以后,环境有差别,大体上说还是一个家庭,环境还是相近的。而克隆人,可能是不同的母亲怀胎,他的母体可能有差异,所以克隆人的共性不会比双胞胎更多。如果时间的差距再拉开,可能会更不一样。所以,克隆人的共性超过不了双胞胎。双胞胎能够为社会所接受,为什么克隆人就不能为社会所接受?……我认为,伦理学不能妨碍科学发展的利益,不能妨碍中国人生存发展的利益,不能妨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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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国家的“克隆”立场

    中国:在任何情况、任何场合、任何条件下,都不赞成、不允许、不支持、不接受生殖性克隆人的试验。

    美国:2001年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禁止一切形式的克隆人的法案。2002年12月27日,白宫发言人重申了美国总统布什坚决反对克隆人的立场。

    意大利:曾经颁布过一项法律,禁止克隆任何动物,当然更禁止克隆人。2001年3月,意大利众议院批准了政府于1998年签署加入欧洲禁止克隆人协议。

    法国:2001年6月20日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禁止以医学研究为目的克隆人体胚胎。

    英国:1990年通过的《人类授精和胚胎学法案》认为,克隆人类胚胎的研究是非法的。2001年11月22日英国政府公布一项新法案,明确禁止通过克隆技术复制人类个体,但可以进行对人类早期胚胎治疗性克隆。

    德国:1991年德国实行《胚胎保护法》,严格禁止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以及克隆胚胎干细胞。2000年11月,德国卫生部提出一项新的《生殖医学法》草案,再次强调在德国不允许进行胚胎干细胞的培育研究。

    日本:日本文部科学省在2001年6月22日宣布,当月起实施克隆技术限制法,公布了禁止克隆人的胚胎等准则草案。, 百拇医药(祝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