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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52470
女护士的“毒针”(2)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1日 《祝您健康》 2003年第12期
     法官问周华:“你和被害人李仁强有什么仇恨吗?”

    周答:“我们是同事,无怨无仇。”

    法官又问:“那么,你和李仁强有没有男女私情?”主审法官之所以提出这个疑问,意在为周华负责。

    周华立即矢口否认:“不可能!我42岁,他才29岁,我怎么会和他有关系?”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毒杀他?”面对法官的审问,周华仍然否认用毒针杀人,同时她在法庭上作出了一个令所有人不解的举动:宣读一篇她在狱中撰写的精彩“论文”。

    “我是用死黄蜂屁股扎李仁强的,死黄蜂屁股完全有可能致人于死地。”周华为了证明这一“论点”,她在洋洋洒洒5000多字的沦文中,旁证博引,论据充分,说理透彻,她像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演讲。

    法官问:“我相信你的论文站得住脚。我想知道的是,你既然明知死黄蜂屁股能扎死人,为什么还要用它和别人开玩笑?”

    周华顿时哑口无言。

    2003年6月13日,中院对“毒针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身为护士的周华以毒针杀人,手段残忍,非法剥夺无辜者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害人的父母进行民事赔偿7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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