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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41303
变性手术中途搁浅,“官司”击中法律盲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日 《祝您健康》 2006年第6期
     因为没有提供离婚证明,承诺做免费变性手术的医院停止了手术,梦想早日变为女儿身的山东男子张颖颖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被告南京某医院赔偿原告张颖颖损失费5万元。

    梦想变为女儿身

    现年31岁的张颖颖是山东莒县人,原名张大祥,结过婚,还有对双胞胎女儿。可是,从20岁开始他就迷上了女儿身,后来更是把变性作为自己的梦想,期望早日把自己变为女性。然而,身在农村的他,只得按父母之命娶妻生女,他也曾希望通过婚姻打消改变性别的念头,可是,最终还是失败了。然而,张颖颖女性化的打扮和举止使他一直饱受别人的嘲讽,让他痛苦不堪。终于,他决心通过手术变成一个真正的女性。

    2004年6月1日,张颖颖从山东老家来到了江苏南京,入住南京某医院,入院诊断为“易性病”,是性身份严重颠倒的疾病,通常被认为是在个体性角色上表现出的性别自我认知障碍性疾患,有别于异装癖、同性恋、精神病等其他病态。入院后,该医院为张颖颖做了相关检查、不久、医院为张颖颖施行了激光脱胡须术。

    6月7日,张颖颖与该医院签订《协议书》,主要内容是:应张大祥(又名张颖颖)多次恳求做变性子术,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及同情心,同意为张大祥做分期变性手术并承担手术费用,但张颖颖必须提供变性手术相关的合法必备证明。而且双方约定,张颖颖不得私自在任何公共渠道传播、发布与手术以及个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否则必须偿还各项费用。

    6月17日,医院为张颖颖施行“鼻翼修整、驼峰鼻矫正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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