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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食物属于“发物”?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日 《祝您健康》 2013年第8期
     我今年58岁,最近背部长了个大疙瘩,既肿又痛。医生说是“痈”,除要及时治疗外,还要忌口不吃“发物”。请问哪些食物属于“发物”?

    浙江 王光荣

    王光荣读者:

    发物是指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患疾病的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①畜禽类:如公鸡,猪头肉,鹅肉,牛、羊、狗肉等。②海鲜类:如带鱼、黄鱼、虾、蟹、贝等。③食用菌类:如蘑菇、香菇等。④果品类:如桃、杏、芒果、银杏、荔枝、樱桃等。⑤蔬菜类:如竹笋、芥菜、菠菜、韭菜、南瓜、葱、蒜等。

    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无碍。但某些特殊体质及患某些疾病者则需忌口。在中医理论中,发物禁忌在食疗和养生中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医学认为,忌口对手术后减少伤口感染和促进伤口愈合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忌口呢?一般认为:

    食物助邪伤正、添病益疮时:如患疖、痈、丹毒、湿疹、荨麻疹时,不宜食用公鸡、猪头肉、鹅肉、各类海鲜;患有各种出血性疾病如吐血、咯血、尿血、皮肤出血、痔疮出血等,应忌食羊肉、狗肉、胡椒、烧酒等。

    食物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如服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桔梗等中药时,应忌食猪肉;应用鳖甲时需忌食苋菜;服用地黄、首乌时,要禁食葱、蒜、萝卜等。

    食物对病愈合康复不利时:大病初愈,若饮食不当可使病情复发。如过敏性紫瘢等过敏性疾病应忌食鱼、虾、蟹、贝、蘑菇、香菜等;高血压、冠心病、脑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食物。,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