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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检站索贿五百万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2月1日 《祝您健康·文摘版》 201612
     边防官兵查获嫌疑人,不依法履职,反而索要500万现金后放走毒枭,检查站站长、政委及值班战士等多人涉案。近日,广东省边防总队深圳检查站新城分站值班战士郑某,被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法院查明,2011年7月某日,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乾、陈某以及鄭某等人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永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时被陈某等人拦停,随后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装满百元人民币的纸箱,共计2000余万元。

    林某乾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张某野报告,张某野又向陈某群汇报。林某永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陈某群将情况报告给了站长林某松。林某松指示尽量多要点钱,然后让司机林某锐马上启程返回深圳。

    陈某群最终与林某永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并由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乾、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随后,张某野将林某永放行。

    法院认为,郑某等三名战士认真履职,查获了毒贩并拒绝其意图行贿100万元要求放人的请求,行为可嘉,本有立功可能,但因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贪念导致锒铛入狱,因此可从宽处罚。又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另据了解,陈某群、张某野、林某乾、陈某等人也已获刑。

    (摘自《信息时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