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长江渔民: 十年禁捕,何处为家?
盱眙县,鲥鱼,渔政
陈佳慧
太阳照在京杭大运河上。多少年过去了,运河依然像高邮作家汪曾祺写的那样,“一片大水,浩浩淼淼,让人觉得有些荒凉,有些寂寞,有些神秘”。
50岁的扬州江都渔民谢老大想起了自己的那艘船。一个月前,他开船沿京杭运河北上,亲手将跟了自己26年的“吃饭家伙”,送進了扬州市宝应县七里闸附近。
在那里,渔船将被拆解。从此,渔船成了谢老大的人生回忆。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重点水域正式实行10年禁捕。为此,靠长江捕鱼为生的近30万渔民舍弃了一艘船乃至原来的栖身之地,赤脚上岸,生活从头开始。
上岸只是第一步
淮安市盱眙县观音寺社区,距江都两小时车程。30岁的郑伟松和谢老大一样,都是长江退捕渔民。“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现在‘拆迁都结束了。”郑伟松说,观音寺的渔民们,习惯将退捕称作“拆迁”。
去年10月集中退捕,郑伟松总是睡不着,“生活像被按下了暂停键”。岸上住房尚未安置妥当,郑伟松和妻子把凉席铺在铁皮制成的船舱顶上,再铺一床被子,盖一床被子。霜降已过,洪泽湖的寒风吹过湖面再掠上舱顶,夫妻两人冻得蜷成一团。
郑伟松夫妻睡的舱顶,是哥嫂房间的天花板。他的父亲郑夫庄和八哥哥生活在紧邻的另一条渔船上。
上岸前,74岁的郑夫庄坚持住在自家渔船里,“不高兴上岸蹲”。这条住家船长10米、宽3米,卧室、厨房、客厅、卫生间一应俱全。走廊撑开的网兜里,晒着两斤鱼干。
等夕阳落到堤坝下面,郑夫庄就开始吃晚饭。一碗白粥配一只四两重的螃蟹,再听一段黄梅戏——老子的心,比儿子大。
渔民退捕补偿款主要分为三部分:捕捞权收回、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和软性补助。根据作业场所的不同,捕捞证又分为长江的和非长江的;专用生产设备为核定的退捕鱼船、渔网和捕捞辅助工具等;软性补助则包含临时生活补助和地方配套政策如住房保障等。
早在2020年9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就有退捕渔民签订了一份《泗洪县洪泽湖水域禁捕退捕补偿协议》,最终获补偿金34.9万元。其中,回收捕捞权18.2万元,报废专用生产设备12.7万元,临时生活补助2.9万,再加一个“提前签订协议并交证”,奖励1.1万元。
200公里以外的扬州江都区,谢老大的渔船与泗洪渔民的同样大小、同样功率,但最终获得退捕金额72万元,是泗洪渔民的两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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