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之争:谁有12万元遗产的监护权?
一名男子因工伤死亡,留下了一笔巨额赔偿款。婆媳相约,将其中的12万元留给幼女。那么,这12万元应当由谁来监护、管理和使用呢?彼此心存顾虑的婆媳为争夺12万元遗产的监护权,闹起纷争,并将官司打到法院。2006年8月23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因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权引发的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赔款分割:六岁女童获12万元
现年27岁的姜丽琴,是江苏省宿迁市人。1999年初,她嫁给本市人杨华,次年生一女儿杨小娜。杨华在江苏省句容市某公司工作,姜丽琴则留在家中孝敬公婆,抚育女儿。家境虽说贫寒了一点,但一家人恩恩爱爱,和和睦睦,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2005年9月的一天,杨华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终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2月14日,经多方协商,杨华所在公司共支付赔偿款24.5万元。这是一笔数目不菲的赔偿金,如何处理巨额赔偿款,便成了家庭中最大的事情。
“孙女今年才六岁,以后的路还很长,应当分点赔偿款给她。”婆婆邓艳梅首先想到了孙女杨小娜,但她又不无顾虑,“媳妇虽然对自己很好,可是她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以后很可能还要嫁人,那份赔偿款要是给了媳妇,以后还能不能有保障呢?如果不交给媳妇,她能答应吗?”邓艳梅感到事情非常棘手,不知道如何向媳妇开口。
此时,姜丽琴也在心中嘀咕:“丈夫死了,孩子还小,以后的日子将越来越艰苦,孩子的那份赔偿款不知道婆婆什么时候能给自己?也不知道能给多少?”姜丽琴想到婆婆邓艳梅一直对自己不错,也就没有开口向婆婆要。
婆媳二人虽然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怕因此而伤了亲情,但是,双方都有意没意地提到这笔赔偿款,彼此都觉得很尴尬。最后,她们决定坐下来好好谈谈。
由于婆媳在赔偿款的分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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