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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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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7期
编号:2417026
未成年人可否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2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07年第7期
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村的沈某夫妻俩都不幸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身亡。由于沈某是独子,其父母早亡,而岳父母远在云南,所以他们的13岁孩子小鹏一夜之间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如今,孩子的吃穿都是靠邻居们接济,更别说完成中学学业了,村民们都希望给小鹏办个“五保”手续,让他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请问,这是否可以?
读者:钱有华
钱有华同志:
“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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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3-9244/2007/07/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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