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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向第三者索赔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2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08年第8期
     按照日本法律,倘若第三者给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损害,那么,作为被害的一方,有权向第三者索赔。

    得到日本政府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之后,我在京都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一个年轻人找上门来,诉说自己的苦恼,说他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并与其发生了关系,现在情人的丈夫向法院起诉他,要求得到500万日元的精神损失费。

    年轻人叫八木,生得很英俊,看起来稍稍有点神经质,衣装严整,像个刻板的上班族。他说他在京都市内信贷银行总部工作,他的父亲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总经理,相当有钱,不过对他也很严厉。得知他竟然惹上这样的官司,父亲大发雷霆。

    “你怎么会爱上有夫之妇呢?凭你的条件,要多少美貌温柔的女子没有?”我忍不住问。八木的脸上露出真挚的羞涩的微笑:“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她已经答应和我结婚了。除了她,我不曾和任何女人交往过。”看来他对她已经死心塌地了,我叹了口气,将思路回到案子本身。在中国,向第三者索赔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按照日本的法律,倘若第三者确实给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了损害,那么,作为被害者的一方,是有权向第三者索赔的。像这类案子,至多只能在赔款数额上通融一下。

    “这很麻烦啊,我估计你赔钱是赔定了。”我摇着头说。“可是,雅子说,她和宫崎之间早已没有爱情了,在认识我之前,他们已经分居。”八木急切地辩白说。

    我不禁眼前一亮:这是个很重要的情况!假如他们的关系发生在雅子和宫崎的夫妻关系破裂之后,则第三者的介入不算破坏他们原有的夫妻感情,宫崎便没有办法再进行索赔了。

    几天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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