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状告亲儿:忘本的人没有未来
立遗嘱,志强,老妇立遗嘱,不料却遭亲儿“变脸”,愤然收回房产,将亲儿告上法庭,亲人对簿公堂,几多辛酸与苦涩
■文 /叶 青八旬老太状告亲儿:忘本的人没有未来
■文 /叶 青
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广西柳州的魏桂芳老人,在老伴去世后,立下遗嘱,将自己与老伴房产的继承权交给了儿子。没想到,这份遗嘱却使得老人之后无法安生,儿媳不孝,儿子继而也“变脸”……
被迫离家,在外租房住的老人,最终选择撤销遗嘱,收回房产,并和两个女儿一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亲人对簿公堂,这起特殊的遗嘱案最终会有怎样的走向?
老妇立遗嘱,不料却遭亲儿“变脸”
尚未到开庭时间,一位八旬老太便在两个中年妇女的搀扶下走入法庭。这时,被告席上一名神情沮丧的中年男子,立马起身迎上去,想搀扶一下老太,却被老太愤然推开:“你还是省点力气去扶你媳妇吧!”“妈……难道我不是您亲生的吗?您为何要把我逼到这一步?”中年男子沮丧地说。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这位老太把儿子给告了?没错,她的确是把长子潘晓明推上了被告席……
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潘志强与魏桂芳是一对夫妻,两人育有一子二女。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股经商的浪潮席卷柳州,颇有经济头脑的潘志强便在柳北区广雅路建了一幢占地面积148.87平方米的平房。一家人搬了进去,日子过得平静而幸福。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两个女儿相继出嫁后,潘志强夫妇与儿子儿媳住在这幢平房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8月3日,潘志强因病去世。由于其生前没有对房产作出任何交代,所以,属于他的那一部分产权就得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比例来分割。可房屋不能像蛋糕随意切分,因此家人就没有进行析产。潘志强的父母早已过世,两个女儿在外也有居所,该房屋自然就由魏桂芳和儿子潘晓明夫妇及孙辈继续居住。
时间一天天过去,魏桂芳的身体每况愈下。想着自己晚年要靠儿子赡养,送终,加上儿子对她也很孝顺,为了避免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们因这套房发生纠纷,魏桂芳于2010年4月5日写了一份遗嘱,指定该房产由潘晓明一人继承。
拿到遗嘱后,潘晓明对母亲呵护依旧,孝敬有加。但是,其妻子蓝欣菊却渐渐变脸,对婆婆冷言冷语,甚至恶言相向。婆婆若是说她几句,争吵就会升级。这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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