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建设工程后转包,受伤女工怒讨“身份权”
分包,仲裁,劳动,家事,工程遭层层转包,女工不慎被烧伤,为获得工伤待遇,怒讨职工身份权,法苑
叶青家事
一名30多岁的女工,从事装修工作时不幸触电被烧伤,该事件竟牵出一家公司承包工程后层层转包给个人的内幕。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后面两个承包人均不具备从事该项工程的资质。
公司以伤者不是其职工为由,拒绝承担法律责任。伤者为了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她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随后,伤者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打起了官司。工程遭层层转包,女工不慎被烧伤
位于柳州市柳北区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建筑公司),从事建筑装修装饰等多项业务。2016年初,建筑公司承接了某加油站(下称加油站)的装修工程。拿到工程后,因人手不够,便将工程转包给了与建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包工头覃国强。
覃国强接手后,又将工程分成若干部分分包出去。其中刮腻子这项工作,他转包给了临时工吴正华。而吴正华并非是专业的装修人员。
吴正华揽下刮腻子的活计后,便从四里八乡招来几个所谓的“专业人员”,很快开工了。为了赶工期,同年4月1日,吴正华又招用从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来柳州务工的30多岁女工陈丽蓉,并约定了月工资为4500元。
薪水不算低,陈丽蓉当即就答应了。可是,24日下午3时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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