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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6640
女员工“隐孕入职”,是职场碰瓷还是无奈之举?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26日 恋爱婚姻家庭 2019年第35期
婚育,大兴区,学历,隐瞒实情,女员工任职市场专员,褒贬不一,女性求职有无“撒谎权”,再度较量,婚育情况不必告知
     ◎文/秦风

    胆子小图

    隐瞒实情,女员工任职市场专员

    2018年2月9日,黄燕应聘北京市浅欣科技公司(以下称浅欣公司)的市场推广专员,主持招聘的是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金强。他向黄燕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结婚了吗?会不会因为养育孩子而影响工作?”

    33岁的黄燕已经有一个4岁的女儿,刚怀上了二宝。此前因生育女儿,她辞掉了工作,个人缴纳社保。因考虑二宝到来生活开支会增加很多,她与丈夫商量后决定,趁着身孕没有显怀,先找一份工作上岗,既能解决社保缴费,又可以获得生育保障。她在网上搜索到浅欣公司的招聘信息,尽管学历和专业要求不符合,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递了求职信,没想到进入了面试。

    面试前夕,黄燕认真准备,也设想过会有婚育问题等方面的提问。她不紧不慢地回答说:“我女儿马上就在附近的幼儿园办理全托了,不会影响工作。”

    三天后,黄燕接到通知,过了春节即可上岗。春节后,为女儿落实好幼儿园入学后,黄燕到浅欣公司报到。当天,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给了她一本员工手册,里面有一份《新员工入职须知》,其中载明:“新入职的员工必须完整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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