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 2012年第10期
编号:12310824
没那么多“过劳死”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0月1日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 2012年第10期
     24岁的淘宝美丽女店主猝死在梦中,25岁浙江电台女主播郭梦秋心源性猝死……“过劳死”这一极端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职场中。这让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严峻的问题:当你在工作中叱咤风云、如鱼得水的时候,也许身体正在无休止地透支,并向我们发出了健康危机的红灯警示。

    那么“过劳死”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儿?那么多的人真是因为“过劳”而死吗?

    “过劳死”并不是医学说法

    过劳死首先是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诞生的,后来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律概念,目的是起到保障劳动者权利、规范企业责任的作用。

    死者本身患有的疾病才是“过劳死”死因

    “过劳死”这一现象最早出现于日本,现用的英文KAROSHI就是从日语直译并在2002年作为一个单词,被收录到《牛津英语词典》里的。1981年,日本两位公众卫生学者共同编写了一本书叫做《过劳死》,书中提到这一现象时描述为“因强烈工作压力或应激引发的致命性疾病发作”。两位作者在书中还特别强调了“所谓过劳死不能当做医学上的概念,也不能当做统计学上的概念”。这一概念十分清楚地表明,人本身所具有的致命性疾病才是死亡的原因,过大的工作压力只是一个外部条件;同时,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工作压力大必然导致患致命性疾病”这个因果关系。

    在1961年,日本原劳动省曾认为“过劳死”是种“中枢神经及循环系统疾患”(脑中风、急性心脏坏死等),甚至还出台了对这一现象的认定标准,但后来又专门发通告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澄清,并在1987年对其做了修订,确认死者本身的疾病才是“过劳死”死因。

    “过劳死”是保障劳动者的法律概念

    日本社会认同过劳死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2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