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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81687
电子合同也需签字确认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日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2017年第1期
     80多岁的孙大爷是宁海人,平日省吃俭用攒下了3万元,投资到了一家财富公司,想赚些红利。没多久,这事被孙大爷的家人知道了,他们告诉老人,这笔投资可能有风险,孙大爷越想越担心,想把这笔投资拿回来,但被公司负责人杨某拒绝。杨某说,当初老人与公司签订过合同,如果要提前取出本金,需支付900元违约金。孙大爷表示自己根本没有见到过什么合同,更没有签过字。眼看索回本金无望,老人便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与杨某取得了联系,杨某表示,之前已经将一份电子合同发送给孙大爷,只要对方收到电子合同就产生效力。但孙大爷却表示自己从未见到过这份电子合同,也没在合同上签过字。了解到事情经过后,法官随即向杨某释法说理。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后即生效。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在电子合同上签字,合同也视为成立。但两种方法都需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的电子合同无效。孙大爷与该财富公司既没有签订确认书,之后也没有在电子合同上签字,故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成立,也就没有效力。最终,财富公司负责人杨某表示,将把这笔投资款全部退还到老人的银行账户。

    摘编自《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