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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5250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主体”作用的发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2003年第3期
     摘 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客体的规定性,目前在学术界大致可以归结为“主体——客体”与“主导性主体——客体性主体’’两种不同的分析结构模式。教育中主客体双向运动的原理从理论上与实践中证明了“主导性主体——客体性主体’’分析结构模式的正确性与合理性。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度重视教育对象的客体性主体的性质,转变教育理念与工作方式,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增强以人格力量为主的非权力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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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双向运动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03X(2003)03—0031—03, http://www.100md.com(胡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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