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岁女儿讨说法,坚强母亲打赢“强奸精神赔偿金”第一案
娟娟,大关县,昭通市,遭遇“疯子叔叔”,4岁女童被性侵,“禽兽”被轻判,受伤妈妈如何安抚女儿脆弱的心灵,为女讨公道,坚强母亲获赔“强奸精神赔偿金”
陶子2013年8月24日晚,云南昭通市大关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在家中强奸了年仅四岁的娟娟,娟娟纯洁干净的天空顿时坍塌,从此夜夜噩梦,而郭玉驰仅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娟娟的母亲陶玉玲对这样的判决“严重不服”,为了给女儿以及像她女儿一样的无辜幼女讨个说法,她要求法院加刑,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陶玉玲的抗争和维权行动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甚至间接促成国家四部委《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提前出台,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强奸幼女行为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2013年12月6日,云南昭通市人民法院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8年,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娟娟获得精神赔偿款15万元——在此前中国司法实践中,强奸案一般都没有精神赔偿。
遭遇“疯子叔叔”,4岁女童被性侵
28岁的陶玉玲在云南昭通大关县顺城北路租了间门面,开了家理发店,并和女儿住在里面,丈夫胡军鹏在天津打工。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两人都很知足,觉得生活有滋有味。女儿娟娟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多温情和欢乐,周围邻居们每次从门前过,也都喜欢过来逗逗这个小天使,讨教下那张伶牙俐齿的小嘴。
2013年8月24晚8点多,外面刚下过雨,顺城路上行人不多,陶玉玲在理发店里送走最后一个顾客,便在隔间里洗碗,4岁的娟娟在她身边捡筷子。陶玉玲弯下腰,亲了一口女儿的脸蛋:“娟娟,妈妈一个人洗碗就好了呀,别把咱娟娟的花衣服弄湿了,到隔壁阿成家去玩,待会儿妈妈来接你。”娟娟点了点头,跑了出去。
过了十多分钟,娟娟哭着跑了回来,陶玉玲问:“宝贝,怎么了,和别的小朋友闹矛盾了?”
“有个疯子叔叔抱我。”娟娟揉着眼睛。
陶玉玲以为是哪个邻居闹着玩,没太在意,便说:“妈妈洗好碗马上去找他,问他干吗抱我们家娟娟……”
没过一会儿,娟娟便又跑出去了。几分钟后,隔壁阿成家的孩子跑进来,说娟娟不见了,陶玉玲立马放下手中的碗,走到了店门口,沿着路两边张望,喊了好几声,确实没有女儿的影子。她沿着大路边走边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这时,对面卖衣服的阿宽家的孩子说,娟娟被一个人抱走了,陶玉玲一听更慌了,急忙问抱走娟娟的人是谁,阿宽听孩子一描述,说这人他认识,叫郭玉驰,也算是他一个亲戚,是县里的什么主任,刚看他来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疯疯癫癫地到阿成家门口抱娟娟,他们都吓得把自己的孩子抱了进去。
陶玉玲这一听可吓坏了,赶紧让阿宽跟自己说那人住哪,阿宽说在扶贫办家属院,具体单元和房间号不知。陶玉玲听完,拔腿就朝扶贫办家属院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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