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妇女》 > 2014年第4期
编号:1708788
离婚诉讼能否撤销
http://www.100md.com 2024年7月1日 妇女 2014年第4期
土地权属,定金,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辞退新员工吗,预订的酒席被取消,能否要求双倍索还定金,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张女士因家庭琐事欲与丈夫离婚而到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经亲友的劝解,她也觉得自己起诉离婚确实有一些冲动,自己与丈夫还是有深厚感情的。请问:这时如果张女士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是否会准许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按照法律规定,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6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