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没有停车位怎么办等
严先生,彭先生,调解书
严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二手楼房,高高兴兴搬了进去,但是等他把车开到自家楼前时,却被另一户居民赶走了。找到物业公司询问才知道,由于小区车位处于饱和状态,小区居民已经把地上车位“瓜分”干净,而原房主由于没有私家车,当然也没有留下车位。物业人员建议严先生购买地下车库,可是一个车库12万元,自己的车还不到5万块钱。严先生只好把车停在公司,每天坐公交车上下班。请问像严先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严先生所遇到的情况,可以在《物权法》中找到维权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只要严先生购买了小区的住房,获得住房的所有权,就可以与其他业主共有车位,其他业主应尊重严先生对小区共有车位的权利。
根据以上物权法原理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64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