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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48941
搭“免费车”受伤,可否要求赔偿等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31日 《妇女》 2015年第11期
     搭“免费车”受伤,可否要求赔偿

    村民甲欲从县城走回家,路上体力不支,于是甲拦下一辆开往邻村的客车,请求他们让自己免费搭一段。该车司乘人员同意了甲的请求。不料,车行至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甲因站在门边被甩出车外,左腿摔断,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甲出院后要求该客车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该客运公司以未收甲车票钱,不需承担责任为由而拒绝。那么,甲的损失该由谁赔偿呢?

    甲可以要求该客运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经承运人许可的免费搭乘的旅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甲经客运公司司乘人员同意搭乘该车,客运公司此时就应当为其提供安全、合理的服务,同样,对在运输过程中给甲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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