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甲与乙是好朋友,甲见乙没有正当职业,就口头答应赠送给乙10万元钱,帮乙开一个小超市。乙听后租了房子并买了货架、办理了营业执照,只等着拿钱上货了。这时甲告诉乙自己生意亏损,无法再把钱送给他。乙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为此支出了两万余元,如果甲不把钱给他,他先前租房子买设备以及办营业执照的钱就白花了。那么,有过口头赠与后,甲一定要把10万元送给乙吗?甲需要赔偿乙为此的支出吗?本案中甲与乙之间虽然成立有效的赠与合同,但甲享有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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