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妇女》 > 2017年第10期
编号:1617562
家暴的代价:拘役兼婚内赔偿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2日 《妇女》 2017年第10期
     家庭暴力也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重庆市一名男子由于殴打妻子,被法院判故意伤害罪,拘役5个月,同时向妻子婚内赔偿18万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主动接触受害妻子。

    遭遇夺爱 暴躁男拳打追求者

    32岁的重庆男子王晓军是一名推销酒水的业务员。4年前,与外地来重庆打工的河南女孩张君在工作中结识。张君也从事业务工作,每天在重庆各个医院、药店推销药品。王晓军看到勤奋的张君人生地不熟,却依然努力拼搏,很是佩服这个要强的女孩。作为本地人,又有业务熟练的优势,王晓军经常帮助张君。

    每每张君找不到路,一给王晓军打电话询问,王晓军就会马上指点,如果正好在附近,还会前去接送张君。遇到难缠的或者久攻不下的客户,王晓军会用自己的经验来给张君出谋划策,甚至动用自己的客户人脉帮忙,时间一长,张君越来越依赖王晓军对她的帮助,两个相差3岁的年轻人也在交往中彼此产生了好感。

    就在双方确立恋爱关系朝着结婚的方向努力的时候,两人之间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是张君的客户,也是有着三家连锁药店的老板李伟。45岁的李伟看中了张君的美貌和善解人意,有意追求,得知张君和男友王晓军还在为结婚的房子努力,李伟豪气地提出,只要张君愿意嫁给自己,自己名下的一套130平方米的楼房可以写上张君的名字,婚后张君也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地跑业务,只要帮他打理药房生意就行了。

    这件事张君没有告诉王晓军,一是怕他误会,二是觉得没必要讲,因为自己根本对李伟没有那份心思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55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