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打官司: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刘芳,仲裁,证据
北方从内蒙古来北京打工的张霞在一家玻璃器材公司工作了七年,但一直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天在搬运玻璃时她意外受伤,公司不承认与她存在劳动关系,只说她是公司老板刘芳个人聘请的,属于临时雇佣人员。张霞感到十分委屈,自己明明和其他员工一样上班下班,一样拿工资干活,怎么能说没有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受伤谁负责
张霞1994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2011年高中毕业的她决定去北京打工。初到北京,人生地不熟,她辗转多地,来到一个建材市场寻找机会。
盛源公司老板刘芳看着张霞,问她什么学历,能不能吃苦。张霞一五一十地回答,并表示自己能吃苦,活多点累点没关系。刘芳考虑了一会儿,说:“你来我这主要干些杂活,比如帮忙装货卸货,打扫卫生,传送单据之类的,一个月我给你四千元工资,你看行不行?”张霞暗自思量,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自己一没有学历,二没有特长,除了干这个,也没什么更好的机会,便答应留下来。
盛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经销玻璃器材,活不算多,累也只是一会儿,张霞对此很满意。因为没有工作经验,也从没有人告诉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事儿,因此张霞并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主动和她签,双方的关系就这么一直含糊地保持着。
2017年11月8日,张霞被安排往一辆货车上装玻璃。她像往常一样费劲地往车上搬玻璃,突然,车上的几块玻璃轰地一声兜头砸向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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