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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丝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日 《医学美学美容》 2003年第2期
蕾丝

     蕾丝两个字写出来就是美人的一段天然风流,加一点香脂艳粉,那些丝丝缕缕、纠纠缠缠、密密匝匝、勾勾绊绊,刚要挣扎着往一起去,倏地又分离开来的千徊百转呵!从前我不明白,这个世上有丝、有棉、有麻,有无数的化学合成纤维,女人为什么还要将蕾丝来做衣裳?现在我知道了——得到一个男人最简捷的方式是:欲说还羞,欲拒还迎。

    在完全还不懂得爱情这桩事时就喜欢蕾丝了,觉得那真美:每一条纹路就是一幅画,画里是豌豆公主在看星星,绿野仙踪里的星星。如果下雨也是微雨,微蓝的湿罩在白色小木屋上,房顶飘出焙制下午茶的乳白色轻烟。连抚过去的略带凹凸的手感我也喜欢,觉得那是专门检验你身为女孩子是否足够律己——你对自己的手稍不留心,它就闹脾气划丝了。

    有时候就想,如果我不穿那么美丽的蕾丝,是不是就不会遇见他?也就不会那样地辗转、忧伤与惶惑?可是,如果我不穿蕾丝,教我如何遇见他?

    我最喜欢白色和粉色,觉得那才符合蕾丝的本来面目:清丽、柔媚、婉转,那可是蕾丝家族的嫡传。每次穿起来,就觉得有一首春天的歌子在响,带着柠檬清甜的香和微微的酸与涩:我迷恋你的蕾丝花边/编织我早已绝望的梦/当我悲伤的泪滑过你的胸前/人世间凋落几个春天……为什么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身不由己?比如刚刚穿上身的那样好看的蕾丝,稍不当心就是一个洞洞,而且对于笨手笨脚的我来说,除了眼见它一路崩溃万劫不复就别无选择。我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感觉,然而一任它寒浸浸跟了我这么多年。

    冬末的一天,我去美术馆三联书店买书,在旁边小店里看见一件非常非常娇媚的恤衫,全部的蕾丝,粉到化不开的粉红,领口、袖边绞着甜蜜的荷叶边。我觉得那简直是我的制服,想着在春天的风里穿着它去为我的爱情锦上添花……虽然已经决心放弃那件粉红色蕾丝恤衫——500元钱比较我在爱人面前的品味,显然我需要舍弃前者。但还是忍不住,在太平洋盈科百货向售货小姐请求试穿一下那件翩若鹤羽的纯白蕾丝裙子,披披累累,繁繁复复,藏藏叠叠,像一个恋爱了的女人的心。我知道它不禁尘沙,弱不经摧,可还是无可遏止地咕隆隆再次跌将进去——我认了。

    等待售货小姐为我打包的时候,听见旁边两个女孩子的对话:

    ——为什么一定要穿蕾丝呢?

    ——你去看看,为什么每一个女人都哭着喊着非要她们的爱情。

    我笑起来。心下盘算着,得去学习一些补缀蕾丝的技巧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