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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能杀人于无形吗?
http://www.100md.com 2011年9月1日 《东方养生》 2011年第9期
     最近,网上可以看到有不少关于“食物相克”的帖子流传,其中还写道有些食物一起食用还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否则就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食物相克,真有如此骇人听闻吗?误食了两种相克的正常食物,真的会对健康造成不堪设想的严重后果吗?

    食物相克表 有真亦有假

    对于各种食物“相克”的说法。其实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早在东汉时期,医学家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就已经提到有48对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如螃蟹与柿子、葱与蜂蜜、甲鱼与苋菜等。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比如说螃蟹与柿子都属寒性食物,要是二者同食,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尤以素质虚寒者反应明显。从西医的营养学来说,螃蟹中的蛋白质是比较多的,而柿子中的鞣酸(所含的涩味)也很多。当蛋白质碰到鞣酸就会凝固变成鞣酸蛋白,不易被机体消化并且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继而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现象,古人即根据这种现象作出了螃蟹与柿子相克的结论。

    然而,现在我们在网上能够看到的所谓食物相克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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