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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饭的持久力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07年第2期
     移居海外之前,怎么也想象不到在温哥华吃早餐是这样的:一边看着小松鼠在窗外跳来跳去,一边咬着夹了芝士、烟熏肉、生菜的三明治, 然后呼噜呼噜扒两口泡饭。这泡饭是怎么也吃不雅致的,呼噜噜的声音是在所难免的。再说, 泡饭搭配小松鼠跳来跳去的天然景色和西式的三明治,说出来真是有点乱套。

    坦白说,刚来加拿大的时候, 我很想把早餐弄得比较纯粹。把早餐全盘西化, 对于不会做西餐的人也是很容易的,三明治、牛奶,再煎一个荷包蛋,都是现成的,简单快捷,各色搭配好摆在一个大大的白盘子里,绝对秀色可餐。可是,我的老公却偏偏爱好泡饭,一年到头吃不厌。当然如果后门口有沧浪亭的熏鱼面或者大排面、焖肉面,又或者肉汤团,就不用劳驾我煮泡饭了。后来我就试着早上煮那些面,甚至还自己包过肉汤团,但那些面要烧出家乡的味道, 必须是要有上好的高汤备着,单靠白开水里面加鸡精、蚝油之类的佐料,总归不是原味,吃不了几次也就腻了。他说,早上还是泡饭最爽口。好在温哥华超市里也能买到镇江酱菜,还有港台地区的各色小菜,算得丰富了。起初,我总是一边喝着牛奶,啃着全谷面包,一边笑他是个“巴子”(老土)。难怪当初谈恋爱去他家, 他老爸就跟我说,你别看他西装笔挺,其实是拉黄包车的。意思是他胃口大,而且爱吃老土的东西。其实那时他已经出国十多年了。听他老爸说那话的时候, 真是没怎么在意, 只是迷恋他身上散发出来的POLO的幽香。真正做了夫妻,才知道人的口味比脾气还难改。

    平时说到“海派”,想到的多是那些洋派的举止,殊不知泡饭却是海派的一大情结。记忆中的外公, 晚年在无锡老家, 却依然保持着当年在上海滩法租界旅馆里做中西餐饮总管的海派风度,狐皮长袍, 锃亮的手杖,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长度总是超过一般男人的。说心里话我小时候很不喜欢他这种“南霸天”发型。不过洋派的外公,早饭除了各式苏锡糕团点心, 也是最后要吃一碗泡饭的。现在想来泡饭在红木方桌和象牙筷子之间也是一种奢华,但那奢华里有一种朴实。

    从外公对泡饭的执着, 再看如今身边的他,很叹服泡饭的持久力。要说泡饭是最寡淡无味的一种饭食,怎么就如此长久不衰呢?其实人的本性里是痴迷原始的东西的,这不是又同喜新厌旧相矛盾了吗? 事实上人性原本就有这样的双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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