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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73597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日 《食品与生活》 2012年第3期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商家有商家的利益,消费者同样也有自身的权益。消费者对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消费进行举报投诉,不仅仅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商家强有力的监督和督促,净化消费环境。2012年1月,上海市正式启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12331),市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直接拨打进行举报。

    消费者如何投诉

    1.

    提供具体的消费地点、商家名称、品名及投诉内容等,以利卫生监督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2.

    留存所购食品、就餐等的有效凭证。卫生监督部门在必要时向该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对举报投诉人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确认。

    3.

    所提供的食品须包装完整。密封包装的产品拆封后,只能作为举报投诉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卫生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