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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能结婚生孩子吗?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人人健康》 2007年第9期
     问:我得了梅毒,请问我能结婚过性生活和生孩子吗?

    答:梅毒患者能否结婚,主要视病情而定。一期患者初起病状不明显,对性功能无明显影响,但精神上的压抑,会使性高潮受到影响。二、三期梅毒出现较为严重的全身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性功能,此时过性生活,双方皮肤或粘膜可破损,接吻也可使口唇皮肤粘膜破损起疮。梅毒患者必须经冶疗,症状消失,血清反应持续阴性1年后,方能恢复性生活或结婚,否则可能将疾病传给另一方或胎儿。一般在正规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反应2年,如血清反应原来为阳性,以后始终为阴性,亦不再复发,为治愈。如血清反应又转为阳性,证实为复发,应重复治疗,停止性生活。刚恢复性生活的第一年,性交时宜用避孕套,因为此时有复发的可能,避免感染,同时防止受孕。若为三期内脏梅毒,恢复性生活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长,勿过累、过猛,以防损伤内脏血管。若要怀孕,需在2年血清随访期结束之后为宜。,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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