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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服非处方药要慎重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日 《人人健康》 2009年第1期
     中国非处方药协会的专家指出,服用非处方药,有一个时间限度,如果服药3~5天症状没有明显改善的话,就必须上医院检查,否则极易延误病情。

    老年人服用非处方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药物使用“减量为宜”。老年人对药物的敏感性比普通成年人更强,用药应当适当减量,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标准是:老年人用药剂量是普通成年人的四分之三。

    二、人老莫“恋药”。不少老年人被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所困扰,认为自己身体不行了,多吃药对自己有好处。殊不知“是药三分毒”,尤其是老年人肝肾代谢能力减退,药物容易在体内积蓄,对身体造成药源性危害。

    三、用药要“有的放矢”。一些老年人并不完全相信医生,容易偏听偏信,自行用药,这样的用药习惯危害极大。用药前要知道自己的疾病,也要了解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如常感到头痛、腰酸背痛等,经检查未发现有器质性病变,可选用一些解热镇痛类药物,但一旦有器质性病变,则切忌盲目使用解热镇痛类药物,要及时就医。

    四、联合用药需留心。老年人患病时,易并发其它疾病,但在用药时要尽量避免过多品种的药物联用。应谨遵医嘱,了解各药之间的相互作用,有无不良反应。如确有禁忌,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先使用急症药物,待病情控制后再兼顾其它方面的药物。(肖雪), 百拇医药(肖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