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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生命不能承受之重(1)
http://www.100md.com 2009年9月15日 《人人健康》 2009年第18期
     风暴骤起

    2009年8月15日起,太原很多有车族的手机上都收到类似“今天严查,请注意”的朋友间互发的提醒短信。对于不开车的人们,这样的短信似乎令人费解,但司机们则大都明白其中原委。

    人们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到,8月15日,在全国各地频发醉酒驾车引发多起严重交通案件之后,公安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由此,一股严打“酒驾”风暴在各地刮起。

    该项严打中,国家规定,酒驾处罚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这四个“一律”均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定处罚上限。

    “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如是说。

    在“严打”前三天,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总数为56027起,其中醉酒驾驶746起。仍有如此众多司机敢于顶风作案,从中可见,酒后驾驶确非个别,整治刻不容缓。

    《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8月15日晚查处酒后驾驶1162起、醉酒驾驶78人;《华商报》报道,西安两小时查处酒后驾驶55人、醉酒驾驶7人;《楚天金报》报道,武汉90分钟查处87名醉酒或酒后驾车司机;《江西日报》报道,南昌检查1024辆车便有52起酒后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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