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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吸入性损伤的治疗体会(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日 《人人健康·医学导刊》 2007年第12期
     3.3 补液量的选择:以往主张限制重度吸入性损伤患者的补液量。其理由主要是伤后血管通透性增高,补充的液体大多渗出血管外,会加重已发生的肺水肿。而今年的临床研究和动物实验结果均表明,限制补液将使休克不能及时纠正,反而促进或加重肺水肿。而按公式补液不会加重肺水肿。还有临床研究表明,及时按现今常用公式复苏,严重烧伤患者伤后第一个24小时亦存在不能有效恢复良好血液灌流,遗留隐形休克的可能[ 4 ]。良好的补液有益于及时纠正休克、消除吸入性损伤并发的肺水肿缺氧性损害。

    3.4 纤维支气管镜直视下支气管肺泡灌洗:目前临床上对于吸入性损伤后复杂的继发性局部、全身性损害尚无良策[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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