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保健营养·下半月》 > 2010年第3期
编号:12041319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初探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中国保健营养·下半月》 2010年第3期
     【中图分类号】R1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0)03-0-01

    近些年来,公共卫生问题倍受世人的关注,这个问题引起许多国家及部门的重视。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成为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如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等。2008年9月11日凌晨3时:三鹿作为毒奶粉的始作俑者,被新华网曝光,社会哗然。紧接着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断曝光,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时时令我们提心吊胆。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1 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正式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2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