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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09950
经皮椎体后突成形术与保守疗法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临床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2月1日 马小民 詹学华 黑龙 常龙 丁惠强 赵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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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 目的 比较经皮椎体后突成形术(PKP)与保守疗法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 2009年4月至2013年9月来我院诊治并符合骨质疏松骨折患者132例,根据患者对于治疗方法本人意愿,进行前瞻性分组。于治疗后l周和1、3、6、12个月时进行VAS和ODI评分,并进行组内和组间比较。结果 治疗后1周PKP组的VAS、ODI评分与治疗前比较明显降低(P<0.05);保守治疗组治疗后1周VAS、ODI评分与治疗前比较无明显改善(P>0.05),治疗后1个月后两组VAS、ODI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均明显降低(P<0.05)。PVP组治疗后1周和1、3、6、12个月时的VAS、ODI评分均优于保守组(P<0.05)。PKP组与保守治疗组患者在随访期内分别出现6例1节和4例1节新发椎体骨折。结论 PKP和保守方法治疗胸腰椎OVCF均有效.但和保守治疗方法相比,PKP可快速改善OVCF患者的疼痛及生活质量。

    【关键词】椎体骨折;椎体后突成形术;保守治疗;骨质疏松;对照研究

    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是以椎体骨量减少为显著特征的椎体骨折,每年有百万以上的严重骨质疏松患者继发椎体骨折[1]。经皮椎体后突成形术能有效迅速缓解该类型骨折患者的疼痛,显著提高其生活质量,治疗效果得到业内广泛共识[2]。但也有学者认为经皮椎体后突成形术只应该应用于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3]。目前缺乏这两种治疗方法的临床随机对照研究,本研究的目的旨在探讨两种治疗方法的效果。

    1 材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纳入标准:影像表现与临床特征完全吻合,年龄大于55周岁,病程在8周以内,视觉疼痛评分(VAS≥6分);排除标准:无法明确椎体压缩骨折是否由其他病因引起,全身或局部明确感染灶存在,椎体压缩超过75%以上,有其他严重心脑血管疾患,偏瘫,恶性肿瘤,凝血功能障碍者。

    选取2009年4月-2013年9月来我院诊治的胸腰椎OVCF患者中符合纳入标准的132例患者进行前瞻性对照研究。根据患者意愿分为2组,PKP组74例,男性31例,女性43例;保守治疗组58例,女性32例,男性26例。两组年龄、性别、体重、骨折椎体数目、骨折椎体压缩程度、VAS和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ODI)评分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2组患者的骨折椎体均位于T4一L5,其中PKP组76节.保守组104节。

    1.2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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