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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85935
1157例高度近视眼致残原因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日 陈俭华 汤 淳 周海林 葛 玲 邱立红 汪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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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280KB,2页)。

    我中心在因视力残疾施行劳动能力鉴定及防盲调查过程中发现,盲和低视力分两类,一是可治盲,主要是老年性白内障引起的。近10年来在白内障复明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使本市的盲患率显著下降。二不可治盲,这种永久性盲缺少有效的防治方法。本组病例多为成年后致残的现职人员,学习与工作力弱,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快节奏,是更加需要关怀的特殊群体,致残的主要原因是高度近视眼合并各种并发症,主要有黄斑病变、视网膜脱离、并发性白内障、青光眼、视神经蒌缩等。所以做好高度近视眼的防治工作、对防盲工作深人发展有重要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观察对象

    自2005年1月~12月,我们对本市部分因视力残疾施行劳动能力鉴定的1 546例2 798眼进行检查,其中高度近视眼1 157例2 284眼。被检者自觉视力差,患有不同程度的眼疾,影响正常的生活与工作,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或更低,经济状况处于中低水平,有的生活在贫困线下,其中男性814例,占73.35%,女性 343例,占26.65%,性别比为 2.37∶1;除个别外,年龄多集中在中年人,男≥45岁者占男性92.38%,女≥40岁者占女性97.84%,男性平均年龄为50.42岁,女性平均年龄为45.14岁。

    1.2 检查方法

    材料审报、安排检查工作由上海市劳动局和上海市社会保障局专职人员负责,病人由单位负责人或家属护送至我中心,眼科检查由中心3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医师完成。眼部检查包括:验光矫正视力、眼压、眼前节检查(结膜、角膜、前房、虹膜、瞳孔、晶状体等)。眼底检查采用前置镜与直接眼底镜散瞳检查,部分病人采用电生理、视野等检查。资料统计以患者最主要视残眼病进行统计,2种以上眼病不进行累加统计。

    1.3 诊断及评残标准

    参照我国1990年制定的视力残疾与脱盲、脱残的视力标准,Ⅰ级盲:好眼最佳视力(包括矫正视力)<0.02,或视野半径<5度;Ⅱ级盲:好眼最佳矫正视力<0.05~0.02,或视野半径<10度,Ⅰ级低视力:好眼最佳矫正视力<0.1~0.05,Ⅱ级低视力<0.3~0.1。脱盲:手术后最佳矫正视力为0.05或以上者,脱残:手术后最佳矫正视力为0.3或以上者。同时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于2001年1月8日颁布的《上海市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修定本)》分3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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