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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0156
心理行为因素与心律失常(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07年第9期
     1999年纽约的Rozanski教授提出,由焦虑、抑郁、某些人格特征、社会孤立以及慢性的生活应激等5种心理社会因素通过不良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吸烟、酗酒、持久紧张的高负荷工作和生活节奏以及A型行为等),通过激活交感和内分泌机制和血小板活性等机理,可促发冠脉痉挛,引起心肌缺血,心律失常等心血管事件,其促发作用绝不亚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传统的危险因素;2005年,Rozanski等[1]明确提出行为心脏病学(Behavioral Cardiology),心内科医师应通过检测,早期发现致病的心理社会因素,进行分层,并进行早期干预,以减少甚至阻止严重心血管事件的发生。

    Kanwischer等[2]报道286例恶性心律失常经多次复苏成功的病例,恶性心律失常由多形性室速、扭转型室速与心室扑动、室颤等构成;事后追问病史,发现心律失常与心理行为因素密切相关,患者在发病前均有强烈的负性情绪发作,患者的心功能和生活质量较差,呈现心律失常的严重程度与负性情绪的严重状况是一致的;作者认为如能早期检测,及时发现其心理行为的异常,并早期加以干预,这对于减少或阻止恶性心律失常的发生是必要的。Creighton[3]对14例心源性猝死(SCD)者进行尸检,并未发现有明显的结构异常,在对编码为心律失常的基因区域进行直接测序时,鉴定出有3个异常的基因突变,此基因有Ryanodine受体II型(RyR2)突变为R414c、R2401L和F2331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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