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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73729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分析(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08年第6期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医学教育观念逐渐被终身医学教育观念所替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成为培养医学高层次人才和临床医师提升学位层次的主要渠道。在目前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的环境下,卫生行政部门在执法中发现医学院校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两者脱节、考试注册制度与实际操作缺乏衔接的问题。我们通过对上海2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分析,对照现行法律法规,提出长效管理的思考与对策。

    1 背景

    1.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置背景及特色

    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是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198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医科院校着手研究专业学位的设置。通过对全国8个省市的不同类型医院和不同层次临床医师及管理人员进行的问卷调查,8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在我国有必要设置医学专业学位。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是:医学门类设置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学士学位不设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学位分为“医学科学学位”和“医学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医学科学学位”要求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研究和科研能力训练,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为目标;“医学专业学位”要求侧重于从事临床实际工作,以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师为目标。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科教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我国共有37个临床医学博士、48个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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