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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51733
一起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案例的分析与思考(1)
http://www.100md.com 2016年9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16年第9期
     医疗机构出租承包诊疗科室是非法行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常常伴随商业欺诈、过度治疗等不规范行医行为,是卫生监督部门关注的重点之一。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些不法机构采取的出租承包科室的形式花样翻新,承租主体不断变化,承租方式更加隐蔽[1],且涉及出租与承包双方的经济利益,主动取证较难,案件查办成功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本案由医疗机构内部人员提供出租承包双方协议引出,总结此次办案的成功经验,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借鉴。

    1 案件摘要

    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接群众举报,反映A医疗机构擅自将其口腔科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李某,并提供了一份出租承包协议复印件。接报后,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分析案情,讨论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包括现场执法、关键证据的获取、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违法所得的认定等等。

    在周密部署的基础上,执法人员对A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A医疗机构口腔科查见徐某某的病历一份和发票联一张,发票抬头为B口腔门诊部,同时查见使用中的金融POS终端一台。经查,B口腔门诊部系李某家族企业,而李某非A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A医疗机构(甲方)与李某(乙方,以A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名义)签订了A医疗机构与其口腔科业绩挂钩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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