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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学法:向小学生索要钱财犯了什么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日 《儿童与健康》 2006年第12期
     Q:社会青年在学校门口向小学生索要钱财违犯了什么法律?应承当怎样的法律责任?

    这两天儿子找各种借口找家里要钱,说的时候支支吾吾。虽然数目不多,但我还是觉得反常。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告诉我:最近经常有叼着烟的大哥哥在校门口外边找好多同学要钱,不给的话就要挨打。出于害怕,同学们大多都想办法“舍财免灾”,孩子只好向家里要。请问,这些小青年违犯了什么法律,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A:这些社会小青年向孩子索要钱财的行为属于敲诈行为。如金额不多,次数也不多,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理。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就构成了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 法释〔2000〕11号),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单靠家长去守着孩子这种方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应该找到几个受害孩子的家长一起去公安局报案。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