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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88138
规范病历书写——你的“义务”履行了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6年第5期
     有没有一个好的工作态度,能不能履行自己职责中的应尽“义务”,对所有从业人员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医生来说尤其关键。如何做一名好医生?如何防范医疗纠纷?最重要的是医务人员是否履行了应“注意”的义务。忽略“注意”义务的事常常发生在不认真学习、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医生身上。履行“注意”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确实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已实施。新《规范》是从法律角度来规范医生医疗行为的,体现出医疗诊治过程中的合情、合理、合法性:

    为患者诊治的过程中,是及时、尽心尽责、合乎情理的。新《规范》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个小时内据实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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