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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73359
看病的权利,你知道多少?(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日 《健康大视野》 2008年第7期
     看病在好多人看来简单又复杂,简单的是那里不舒服就去看那里,复杂的是人与人的接触,必定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看病不是买菜,了解菜的大概行情、品质好坏即可;看病应当是病人在对医生的充分信任前提下,尽可能的了解自己病情和医生的治疗措施。

    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

    专家指出,患者享有基本信息了解权: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医疗风险知情权;患者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治疗措施和治疗方案的知悉权和选择权;患者有权同意或者拒绝进行医师拟定的检查、治疗方案,在有多种治疗器械或多个治疗方案时,有选择权,其他权利包括:医疗费用知晓权;患者有权知道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条例》中明文规定了“病人有知情权”,病人有权要求充分了解病情与一切医疗措施。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医生尚不理解。未予重视。这也是现时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时,关于患者的知情权,对医护人员也有相关要求,《执业医师法》第22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由此可知,患者由对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享有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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