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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1356
焉耆县2000年——2010年妇幼卫生“两纲”监测指标分析评估
http://www.100md.com 2011年3月1日 《中国健康月刊·B版》 2011年第3期
     【关键词】两纲 分析评估 指标 措施 建议 做法

    中图分类号:R1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355-02

    “两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关心和爱护,对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度重视。“两纲”中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工作指标是“两纲”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更是体现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指标,我县在“两纲”实施以来,采取积极措施,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目标,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长足的发展。现将2000年-2010年焉耆县妇幼卫生“两纲”监测指标进行分析评估如下:

    指标落实情况

    1 健康指标

    1.1 孕产妇死亡率:2000年为0/10万、2010年为0/10万。

    1.2 婴儿死亡率:2000年为16.64‰、2010年为13.42‰、十年递降了19.35%。

    1.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00年为21.89‰、2010年为19.62‰、十年递降了10.37%。

    1.4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2000年为1.62%、2010年为1.09%。全县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十年递降了32.72%。

    1.5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00年-2010年均为0‰。

    2 主要工作指标

    2.1 农村住院分娩率:2000年为89.63%、2010年为99.78%,住院分娩率十年上升了11.32%。

    2.2 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2000年-2010年均为100%。

    2.3 孕产妇系统管理2000年为90.75%、2010年为95.4%,全县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十年上升了5.12%。

    2.4 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2000年为90.88%、2010年为93.26%,十年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上升了2.62%。

    2.5 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2000年为89.16%、2010年为100%,逐渐取缔村医生接生。

    2.6 婚前医学检查率:2000年为91.55%、2010年为0.2%,自从2003年实行自愿婚检,婚检急剧下降。

    2.7 孕产妇保健率:2000年为91.42%、2010年为95.9%。孕产妇保健率上升了4.90%。

    3 指标分析

    3.1 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和孕产妇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达到县级“两纲”的要求。十年共发生7例孕产妇死亡,妊高症、妊娠合并心脏病、脑梗塞出血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十年孕产妇平均死亡率48.28/10万。

    3.2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是评估儿童健康状况的重要健康指标。两个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不高,该项指标受儿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儿童保健覆盖率影响较大,其准确性值得探讨。《焉耆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提出到2010年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3.3‰和17.5‰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肺炎、早产和出生低体重、出生窒息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前几位死因。

    3.3 住院分娩率: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是反映孕产妇保健工作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要指标,这三项指标分别达到“两纲”要求。自2000年起,住院分娩率有了较大提高,对保障孕产妇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4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四苗全程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是反映儿童接种最基本的保健服务的工作指标,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儿童的关心程度,体现卫生保健部门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3.5 婚前医学检查率是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2003年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件》实施。婚检率大幅度下降,“两纲”指标难以实现。

    4 重要工作措施

    4.1 加强领导,把实施“两纲”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两纲”的贯彻实施,2002年制定了《焉耆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焉耆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制定了妇幼保健工作的阶段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卫生部门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是县妇幼保健院硬件设施和服务条件得到较好改善,贯彻实施“两纲”已成为卫生工作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4.2 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指导。为切实有效落实“两纲”指标。州卫生局每年与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与所属防保机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目标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年中年未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面加强监督指导。目标管理有效推动了“两纲”目标的实现。

    4.3 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工作,妇幼保健工作难度大,实施“两纲”应当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一是抓依法行政、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把关,依法审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单位,取消家庭接生。农村是实行“两纲”的重点,也是难点。我院配合县妇联做好“母亲安全项目”工作,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

    4.4 加强监测评估,准确把握指标动态,为了保证“两纲”顺利实施,必须做好“两纲”指标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随时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进行科学决策。我院每月派专业技术人员下乡督导妇幼工作,加强两系管理力度。规范了各种业务登记本(册)。各级各类统计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的使用标准,程序和报告时限。对全县3家医院进行监测,和年报质量控制,漏报调查,保证收集的信息资料准确可靠并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估,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两纲”中妇幼卫生相关指标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提供了支持保障。

    5 主要问题与建议

    5.1 加强领导把实施“两纲”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政府将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两纲”的贯彻实施,制定妇幼保健工作的阶段实施方案。纳入十二五规划。

    5.2 进一步完善指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增加妇幼卫生费投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妇幼保健人员无政策保障,部分乡村妇幼保健网络不健全,影响妇幼保健人员积极性和基础工作的落实,工作质量不高,城镇网底薄弱,影响两系管理率。强化基层产科和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基层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城镇网底建设,提高两系管理率。

    5.4 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及儿童保健工作,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是城市妇幼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是城市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流动人口妇幼工作,一是坚持居住地管理原则,把流动孕产妇、儿童纳入居住地妇幼保健的统一管理。二是平等的原则,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流动孕产妇、儿童提供同质、同量、同样温馨及时的服务。三是尽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就近发现、就近管理、就近服务,使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落实到实处。

    6 建议

    6.1 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开展婚前检查工作,从而减少性疾病的传播和出生缺陷的发生.我院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对基层妇幼人员培训优生、优育技能,孕前、孕早期投放叶酸,做好20—24周B超筛查工作,提高B超医生防诊断水平,是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最可靠的办法。开展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和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和孕早期避免有害物质的影响。深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阳性患儿的治疗救助工作。

    6.2 增强行政监督力度,对各医院妇产科质量进行评估。

    6.3 组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利用降消项目卫生资源,在产科、儿科诊治水平较高的医疗单位中组建“焉耆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和救助体系”,做好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救助和急救工作,是降低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有利措施。提高产科质量,掌握清理新生儿呼吸道的技巧,严防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及时彻底治疗呼吸道感染。提倡母乳喂养,坚持婴儿抚触。

    6.4 加强围产期保健,提高孕期检查质量及孕期营养指导,是预防早产和低体重儿的关键,早产儿的诊治水平及特殊护理也必须到位。

    6.5 为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不仅要靠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服务的提供和利用,而且还要靠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政策、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以提高妇女地位及其文化教育水平,并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实施,才能最终实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目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7 我们采取了一系例配套措施,具体做法是:

    7.1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树立服务观念,目前我县乡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63人,每乡镇配备1名妇幼专干。

    7.2 抓住关键环节,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的中心环节是产时提高住院分娩率,我县每年在制定妇幼卫生工作目标时,要求各乡住院分娩不得低于95%,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乡村,做到目标明确,层层落实。

    7.3 完善配套措施,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在全县范围内普及孕产妇保健,并且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产妇住院分娩监护率。我县完善了转诊会诊制度,加强了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体系管理,乡镇卫生院认真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及健康教育。

    7.4 建立了卫生常规报告制度。凡发生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后,各乡的妇幼专干即在72h内填写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单,上报妇幼院,我院接到报告后及时到有关医院和产妇家里落实情况,分析死因,从而减少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漏报率,同时为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提供了决策依据,完善了卫生常规报告制度,每年对孕产妇,婴儿死亡进行漏报调查,以此确保各种资料的准确。, http://www.100md.com(李惠萍 阿依古丽 胡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