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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46618
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初步探讨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2月1日 《中国健康月刊·A版》 2011年第12期
     [关键词] 儿童; 预防接种

    [中图分类号] R1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12-29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1]。卫生部、教育部要求儿童在办理入学、入托时,必须持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2]。儿童入托和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时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进行补种。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国家规划疫苗的接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3-5],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免疫覆盖率,减少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

    有计划地实施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6-7]。为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根据卫生部2005年6月1日实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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