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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88342
41例妊娠合并梅毒临床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1年8月1日 曹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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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目的:改善妊娠合并梅毒的妊娠结局并探讨恰当的治疗时间,降低先天性梅毒的发病率。方法:将我院41例妊娠合并梅毒孕产妇分为两组:治疗组25例,非治疗组16例,比较两组妊娠结局、新生儿预后及先天梅毒儿发生情况。结果:足月分娩率治疗组为84.00%(21/25),未治疗组仅为56.25%(9/16),治疗组孕妇妊娠结局明显好于未治疗组,差异有显著性(P<0.05);治疗组新生儿预后明显好于非治疗组(P<0.05);治疗孕周与非正常儿的发生率成正比,即开始治疗的时间越早,非正常儿的发生率越低(P<0.05)。结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可能发生不良妊娠结局,但在孕早期行规范的抗梅毒治疗,能有效改善妊娠结局及新生儿的预后,降低围生儿的死亡率。

    【中图分类号】R35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8-0197-02

    梅毒(syphilis)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播疾病,我国梅毒发病率呈迅速上升趋势,据报道梅毒发病率以年均37.13%的速度递增[1],同时,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也相应增加。妊娠合并梅毒对围生儿危害性极大,梅毒螺旋体可感染胎盘及胎儿,造成流产、死胎、早产、先天梅毒儿。为改善妊娠合并梅毒的妊娠结局并探讨恰当的治疗时间,以便改善妊娠结局及围产儿预后,作者回顾性分析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临床资料,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我院自2005年1月至2010年1月在我院分娩,并排除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以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共41例,其中,I期梅毒19例(46.34%),II期梅毒2例(4.88%),隐性梅毒20例(48.78%);孕周12~41周;既往有人工流产15例,占总数的36.59%。年龄21~42岁,平均28.12±5.23岁。41里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中,有25例在孕期接受治疗,为治疗组;有16例在孕期未接受治疗,为非治疗组。

    1.2 诊断标准:

    本文梅毒的确诊方案为:1.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用于梅毒筛查和疗效观察,方法为快速血浆反应素实验(TRUST);2.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实验:是梅毒确诊实验,方法为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本院引产和分娩患者入院均常规进行TRUST筛查,阳性者再行TPHA确诊。如果确诊试验阳性者且该孕妇近期无正规的抗梅毒治疗史,则认为该孕妇为梅毒患者[2]。新生儿抽血查TPHA,若新生儿和母亲的梅毒血清学检查均阳性,且新生儿伴有两种以上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如肢端掌趾脱皮、皮肤斑疹、肝肿大、脾肿大、低体重、呼吸困难、贫血或病理性黄疸,则确诊为先天梅毒[1]。

    梅毒的临床分期参照《妇产科学》第六版教材,本文41例梅毒中,I期19例,II期2例,其余均为潜伏期梅毒。

    1.3 治疗方法:

    确诊梅毒后,治疗方案为: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每周1次,连续3周;若出现青霉素过敏则采用红霉素治疗,0.5 g 每日4 次,连续两周。

    1.4 统计方法:

    本文41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人口学及临床资料由专人录入Excel,建立数据库。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确切概率法)进行统计推断。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均借助SPSS16.0进行,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2.1 分娩方式

    由表一可见,治疗组孕妇妊娠结局明显好于未治疗组,足月分娩率治疗组为84.00%(21/25),未治疗组仅为56.25%(9/16),经确切概率法检验,差异有显著性( x2=7.454, P=0.036<0.05)。

    2.2新生儿预后

    表二为治疗组和非治疗组新生儿预后的比较,治疗组分娩正常新生儿的比例为60.00%(15/25),非治疗组仅为25.00%(4/16);治疗组分娩先天梅毒儿的比例为28.00%(7/25),非治疗组为43.75%(7/16),将统计学检验,两组妊娠梅毒患者新生儿预后存在统计学差异(x2=7.958, P=0.047<0.05),因此可以认为,治疗组新生儿预后明显好于非治疗组。

    2.3 治疗时间与新生儿结局:

    治疗时间与新生结局的关系表略,经确切概率法进行统计推断可知,不同的治疗时间新生儿结局存在统计学差异(x2=9.087,P=0.024<0.05)。经Spearman关联性分析,治疗孕周与非正常儿的发生率成正比,即开始治疗的时间越早,非正常儿的发生率越低(P<0.05)。

    3 讨论

    3.1 妊娠合并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

    梅毒的传染性强,危害性大,其发病率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上升,妊娠合并梅毒会直接导致先天梅毒儿的增加并严重危害母婴健康,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重视妊娠期梅毒的治疗。本文临床资料显示,妊娠合并梅毒多为潜伏梅毒,比例高达48.78%(20/41),研究资料提示这与孕妇处于暂时性免疫抑制状态有关[3],这种特点致使妊娠期梅毒的误诊率和漏诊率提高。文化程度较低者如初中以下、无业者、有不良生育史者、配偶有梅毒史者等为妊娠合并梅毒的相对高危人群。

    3.2 应重视婚前及产前梅毒的筛查:

    妇女在婚前检查出梅毒,经及时治疗可直接降低妊娠合并梅毒的发病率,这是优生优育的一项重要的措施。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说明,妊娠合并梅毒常为潜伏期感染,即梅毒隐性,尚无明显的临床症状,此时仅靠临床检查无法确诊,易漏诊漏治。为了降低妊娠梅毒的漏诊,对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或第1次产前检查时常进行梅毒血清筛查,对相对高危人群应在妊娠38周和分娩前再次复查,以免漏诊。

    3.3 妊娠合并梅毒应及早治疗可有效改善新生儿的预后:

    梅毒为苍白密螺旋体传染病,孕期梅毒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尤其是I、II期梅毒传染性最强,对后代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梅毒螺旋体经过胎盘及血液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内脏、骨骼及皮肤黏膜等器官或组织受损,死亡率及致残率均很高[4]。本文分析结果显示,足月分娩率治疗组为84.00%(21/25),未治疗组仅为56.25%(9/16),治疗组孕妇妊娠结局明显好于未治疗组,差异有显著性(x2=7.454,P=0.036<0.05),同时,治疗组新生儿预后明显好于非治疗组;另外,治疗孕周与非正常儿的发生率成正比,即开始治疗的时间越早,非正常儿的发生率越低(P<0.05)。本文的研究结果与类似的报道一致[2,3],提示及早、足量、正规的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能有效地改善围生儿的预后,降低围生儿的死亡率及非正常新生儿的发生率。

    目前,青霉素依然是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改用红霉素进行治疗,但有研究结果认为红霉素虽然可以治疗妊娠期梅毒的孕妇,但不能防治先天性梅毒[5]。本文该资料较少,这一点有待进一步研究。建议对青霉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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