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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66017
儿女结婚,父母一定要给予物质帮助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1日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03年第10期
     律师同志:

    我儿子今年26岁,交了一个女朋友已经2年,两人计划着要结婚。女方提出男方提供住房,而且要求两室一厅。我和老伴一直是一家工厂的普通职员,工资不过千元,老伴还于去年退休。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拿出一套新房的钱实在是有困难。女方提出没有房子便要求分手。儿子因此跟家里闹得十分不愉快。请问:儿女结婚,父母一定要给予物质帮助吗?王向东

    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但是该项法定义务是有期限的。公民结婚的时候,双方年龄均已超过十八周岁,依照法律规定,已属于成年人,如果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就已尽到了法定抚养义务。从法律上讲,子女结婚,父母没有一定要提供物质帮助的法定义务。此时父母提供的物质帮助,应视为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完全取决于出赠人的自愿,受赠人没有决定的权利。家庭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本着民主和睦的原则正确处理家庭关系。, 百拇医药